24小时服务热线:
TEL:15136231602
网 址:www.zzjykj.net
联系人:邹经理
手 机:15 13623 1602
电 话:0371-67825601
传 真:0371-67825601
E-mail:jinye01@126.com
邮政编码:450001
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26号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4号楼1单元203室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聚氨酯产品的公告》和《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以下简称两个公告)。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两个公告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两个公告主要明确了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生效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141b为发泡剂的组合聚醚和聚氨酯产品(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除外),禁止生产以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
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141b为发泡剂的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
二是明确管控范围。
《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聚氨酯产品的公告》所适用的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是指经现场喷涂施工的具有绝热和防水功能的聚氨酯泡沫材料,并在附件中以产品标准清单方式列出适用的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范围。
《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所适用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是指根据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GB/T 8059—2016)中定义的,由一个或多个间室组成且能够控制在规定的温度下、具有适合家用的容积和结构、使用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消耗一种或多种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
包含出口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不含车载冰箱。
三是明确监督检查要求。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聚氨酯产品行业发泡剂用途HCFC-141b和家用电冰箱和冰柜行业制冷剂用途HFCs的淘汰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做好宣传解读,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联合行业协会向企业宣讲两个公告发布背景和要求,明确管理要求。
开展培训指导,加强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培训工作,推广绿色低碳替代技术,及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导。
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两个公告的行为,确保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