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
TEL:15136231602
网 址:www.zzjykj.net
联系人:邹经理
手 机:15 13623 1602
电 话:0371-67825601
传 真:0371-67825601
E-mail:jinye01@126.com
邮政编码:450001
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26号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4号楼1单元203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环境噪声污染
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
建筑施工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施工现场降噪措施,保证噪声排放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除受特殊地质条件限制外,不得使用噪声排放严重超标的设备。确需使用的,不得在夜间作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经证明允许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3日向周围的单位和居民公告。违反相关规定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开展以下行为: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应强化宣传,增强群众防噪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报道,让人民群众了解噪音的危害,增强人民群众的责任感。
同时,市直各有关单位应向社会公布噪音污染投诉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参与噪音污染治理,并将查处案件向社会公开。
投诉电话!!!
工业企业噪音污染投诉电话:12369
建筑工地及生活噪音投诉电话:12319
交通噪音投诉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