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的背景和总体思路

近年来,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以上,其中重型货车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80%。

对于大部分城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放已经成为PM2.5的首要贡献者,北京、深圳、成都等大型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占比超过4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文件提出,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切实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意见》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具体举措,通过改进和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推动解决机动车领域环境污染和弄虚作假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意见》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坚持重点治理、依法治理和数智治理。

一是围绕机动车排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加强重型货车和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弄虚作假问题。

同时做到有压有减、改革便民,对于守法情况好、环保稳定达标的柴油货车,放宽年检要求。


二是围绕货车排放责任链条,落实生产者、所有者、使用者和服务者责任,通过推动生产厂家、运输公司、用车大户、检验维修机构等单位依法履行环保要求,包容审慎处理,加强帮扶指导,共同营造机动车守法良好氛围。

      三是围绕机动车个体分散、污染流动、违法可逆等特点,发挥科技装备和数智化手段作用,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协作配合,加强智能监管和问题精准识别,减少对守法者的打扰,全面提升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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