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废铅蓄电池开展试点的原因

选择废铅蓄电池开展试点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跨省转移需求大。

   废铅蓄电池是典型的社会源危险废物,每个省份都有大量废铅蓄电池产生。

   由于只有部分省份有废铅蓄电池利用能力,致使没有利用能力或者利用能力不足的省份,需要将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至其他省份利用。

   据统计,废铅蓄电池目前是跨省转移量最大的危险废物种类之一。


  二是前期有工作基础。

   废铅蓄电池价值高、环境风险低,一些开展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区域合作的省份均将废铅蓄电池列入简化审批的重点废物清单,工作成效明显。


  三是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体系较为完善。

   自2009年开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体系已经建立,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收集量大幅提升;再生铅企业利用能力充足,且环境管理和工艺技术水平较高。


  四是废铅蓄电池转移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近年来,我部持续建设完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单位使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利用相关信息,并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可实现废铅蓄电池转移利用全过程管控和信息化追溯,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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