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的工作要求

为做好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提出了七方面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试点重要意义,把开展试点作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项具体环保举措。


二是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辖区内小微企业分布情况及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合理确定收集单位。


三是按照高标准、可持续的原则,严格收集单位的审查。


四是明确收集单位责任,指导收集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及时收集危险废物,并转运至利用处置单位。


五是强化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过程的环境监管。


六是加强对收集单位的培训、技术帮扶,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


七是做好收集试点的宣传,鼓励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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