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在环境信息披露法治化建设方面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从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技术规范、落实守法义务、提供专业服务等4个方面,明确了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法治化建设的工作任务。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

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地方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环境信息披露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健全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制定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在相关行业规范条件、招股说明书、发债企业信息披露中明确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要求。


三是落实企业守法义务。

强化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强制性约束,加大处罚力度。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致使利益相关者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是鼓励社会提供专业服务。

完善第三方机构参与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工作规范,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信息披露市场服务和合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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